標題:鑫永銓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期:2019-03-19
股票代號:2114
發言時間:2019-03-19 17:54:5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9
2.預計發行價格:擬以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發行普通股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000,000元。
4.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
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其股份本公司將以發行價
格向員工收買,並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截至發行日為止為本公司正式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者。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
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
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擬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2)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
准者,單一員工取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
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
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假設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預估發行後可能費用化總額為新台幣
14,880仟元,以108年3月8日(董事會議通知發出前一日)之收盤價新台幣84.4元計算,
每年分攤之費用金額對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之估算分別為1,860仟元、
4,464仟元、4,464仟元、4,092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若以108年3月8日收盤價新台幣84.4元計算,每年對每股盈
餘影響情形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約0.028元、0.066元、 0.066元、
0.060元(以108年3月8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7,525,288股計算)。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未來之市場競爭需要更多優秀人才,創造更佳之產
品,未來年度之營收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
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另有規定外,其股份本公司依發行價格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
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擬於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辦理之。
(2)本案屆時辦理發行時,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後,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3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指定之人依相關法令
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