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龍巖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子公司龍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案
日期:2019-02-27
股票代號:5530
發言時間:2019-02-26 22:46:43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8/2/2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龍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安公司)
合併後,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龍安公司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龍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龍安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擁有高雄全安泰紀念公墓之產權。
2.本公司為配合集團經營策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乃依企業併購法
第十九條規定與龍安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7.併購目的:
為配合集團經營策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龍安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故無換股比例之情形。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預定完成日程:
1.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8年4月1日。
2.本合併案如有未盡事項及本合併案通過後,如因其他因素致須調整相關事宜及
合併基準日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存續公司)應概括承受龍安公司(消滅公司)所有之
權利與義務。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公司名稱: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1.殯葬設施經營業。2.殯葬禮儀服務業 。
公司名稱:龍安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殯葬設施經營業。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