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好樂迪 本公司與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
會主要內容
日期:2019-02-22
股票代號:9943
發言時間:2019-02-22 17:17: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2/22
2.公司名稱: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進行股份轉換,使本公司成為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
司且終止股票上市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08年2月22日下午17:0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
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基於產業未來發展趨勢,為整合資源提升經營效率及掌控營運成本,本公司
與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擬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請合併,由
錢櫃以現金對價之股份轉換方式,取得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普通
股股份,本公司將成為錢櫃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合併後仍維持雙品牌經
營,有關股份轉換內容說明如下:
一、錢櫃取得本公司每一普通股股份之對價為新台幣67.7元(由股份轉換契約
簽定至股份轉換基準日前如有契約第五條調整價格之情事,如配發現金股
利、無償配股,或本公司發生重大不利因素,則每股現金對價將進行調
整),轉換對價之合理性依獨立專家所出具之鑑價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
書評估,並經本公司併購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
二、本股份轉換案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本公司及錢櫃之股東會決議通過後
,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股限公司申請股票終止上市,
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並符合股份轉換契約約定之股份轉換先決條件,始生效
力。
三、本股份轉換案,終止上市日同股份轉換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8年10月1日,
惟得視本股份轉換案實際進行狀況,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後
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並公告之。
四、本股份轉換案未盡事宜,除股份轉換契約另有規定外,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並得依法令規定及行政指導而逕行辦理該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