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萊鎂醫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追認修正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日期:2019-02-11
股票代號:6633
發言時間:2019-02-11 16: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2/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10/2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其
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主管機關審核要求,修正「107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第二項
及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
(2)已依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決行,並提報本次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
(3)修正前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權憑證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
年資、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
五、認股條件
(二)權利期間:
3. 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律、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等情事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
(4)修正後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取得認股權憑證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
年資、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經董事長擬定後,提報董事
會同意。
五、認股條件
(二)權利期間:
3. 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法律、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予以收回註銷。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