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虹堡 董事會決議變更本公司擬辦理之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案內容
日期:2019-02-01
股票代號:5258
發言時間:2019-02-01 12:11: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2/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惟目前尚未洽定
(2)本次私募之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時,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能直接或間接
助益為首要考量,將擇定有助本公司開發市場、產品銷售、技術合作,並能挹注
本公司之獲利,對股東權益實有正面助益者,目前暫無已洽定之策略性投資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普通股5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在50,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
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3)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係依法令之規定訂之,若日後市價偏低致發行價格低於股票
面額時,其差異將沖抵資本公積,不足時,則借記保留盈餘項下之累積虧損,未來
將視公司營運狀況及盈餘、公積彌補或其他方式辦理,對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亦有利於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
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
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外,餘不得
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
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報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或其他相關事宜等,將以股東
臨時會決議為最後定案之依據,日後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修正、基於營運
評估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為尊重投保中心建議,刪除本次私募案之暫定內部人或關係人應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