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映 本公司聲請重整乙事,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轉知法院裁定
並指示發布重大訊息。
日期:2019-01-31
股票代號:2475
發言時間:2019-01-31 21:31: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1/31
2.公司名稱: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重整,於今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轉知該院
107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並指示本公司發布重大訊息。
裁定主文:「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收受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之裁定後依法提出抗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