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3631
發言時間:2024-06-28 15:47:3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1)林朝榮
(2)余勝元
(3)高瑞三
獨立董事:
(1)王昌勝
(2)林晉宏
(3)張世佳
(4)陳協裕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
(1)林朝榮:
榮志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亨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廣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2)余勝元:
蒙拓勵燈飾(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悅斯萊特燈飾照明(河源)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甲五金製品(河源)有限公司董事長
蒙拓勵有限公司董事
悅斯萊特有限公司董事長
(3)高瑞三:
眾鼎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眾鼎(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眾鼎瑞展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華中商貿集團董事
三箭和眾鼎(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箭和眾鼎(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1)王昌勝:
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
久裕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百事宜國際(股)公司董事
傑斯博運動經紀有限公司董事
(2)林晉宏:
福廣物產(股)公司總經理
(3)張世佳: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管系教授
時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三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陳協裕:
全國不動產經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61,207,563權,
贊成權數61,155,166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91%,本案經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