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沛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日期:2019-01-18
股票代號:6291
發言時間:2019-01-18 13:58: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18
2.減資基準日:107/12/1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7年11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於107年12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5155號核准申報生效;茲依「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
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
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發行之總股份計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3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3,000,000股,用以彌
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換發
新股票共計17,000,000股。
(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計算,每壹仟股減除約660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
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
三、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7年12月19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8年2月25日。
(3).最後過戶日:民國108年3月3日(因遇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2/27日辦理)。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8年3月4日至民國108年3月8日止。
(5).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8年2月26日至民國108年3月8日止。
(6).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8年3月8日。
(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8年3月11日。
(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票相同。
四、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2).股東持有現股(已過戶)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
(預計108年3月11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股東持有現股(未過戶)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預計108年3月11日)後,備妥舊
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
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由於本公司自
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起,全部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有實體股
票,故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應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4).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
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將另行公告
並於開始換發日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03/0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8/03/1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030,252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9.59%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
由董事會另行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