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天方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有價證券。
股票代號:3073
發言時間:2024-03-29 18:42:4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下稱七家SPV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股。
七家SPV公司交易單位數量共計2,575,000股,每單位價格約8.3元,
交易總金額21,365,27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天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方能源),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由本公司出售持有之前述
七家SPV公司100%股權。
(2)前次移轉所有人、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七家SPV公司均為本公司100%出資設立,並參與其後續增資,其實收資本額如下: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0元、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0元、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元、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元。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113年4月20日前支付全數價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及價格決定方式及依據:
已取得七家SPV公司112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目前七家SPV公司均為天方能源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本公司依交割日淨值
出售全數股權。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3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
七家SPV公司共計2,575,000股(出售後為0股)
累計投資金額:
七家SPV公司共計新台幣21,365,277元(出售後為0元)
持股比例:100%(出售後為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之比例:57.36%
有價證券投資占股東權益之比例:96.95%
營運資金:新台幣-1,773,100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及資金之規劃,擬辦理組織重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