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頂晶科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7年度現金增資運用計劃
日期:2019-01-08
股票代號:3562
發言時間:2019-01-08 17:12: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8/01/0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7/07/19
3.變動原因:本公司107年度增資計畫原用於興建電廠,惟因本公司107年第四季
陸續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針對本公司102年度進出口貨物進行行政裁罰,
雖本公司已針對逕行裁罰提出抗告,惟因基隆關連帶提出假扣押申請,為因應
本公司往來銀行受此事件影響,對本公司緊縮放款業務,除減少原增資計畫資金總
額由332,194仟元減為257,000仟元,且用以興建電廠之金額調整為75,694@仟元外;
並將原增資計畫金額中155,691仟元變更為償還銀行借款,其餘款項計25,615仟元
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變動前後之計畫內容列示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變更前計畫資金總額(註) 變動金額 變更後計畫資金總額
興建電廠 332,194 (256,500) 75,694
償還銀行借款 - 155,691 155,691
充實營運資金 - 25,615 25,615
合 計 332,194 ( 75,194) 257,000
註:本公司原興建電廠資金計劃332,194仟元,增資金額257,000仟元,其餘不足
部分由銀行借款支應。
5.預計執行進度:本次變動後計畫預計於108年度第2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08年度第2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1)興建電廠:國際太陽能售電市場受原物料供過於求及各
國政府政策限縮影響價格下滑,惟台灣受惠綠能政策支持,躉售電價及台電保證
購電年限優於國際市場行情,國內同業對電廠開發案競爭激烈,使原增資計畫中
,桃園市台一案及添進裕案終止開發,而退輔會屏東分場案仍持續進行施工;後
因財政部關稅署基隆關對本公司進行行政裁罰並提請假扣押申請,使資金動撥稍
有遲滯,造成預定資金運用進度自107年第四季延後至108年第二季完成。由於原
訂興建電廠計畫之案場數減少,致本公司評估後增資金額在支付退輔會屏東分場
案後仍有餘款,考量前述行政裁罰案及假扣押申請事件影響,擬修正其他資金用
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2)償還銀行借款方面:本公司107年前三季利息費用為2,035仟元,為避免利息
費用持續侵蝕獲利能力,同時因應財務部關稅署基隆關之假扣押申請,為避免往
來銀行緊縮放款業務,故於107年第四季新增償還銀行借款合計155,691仟元
,以擬償還銀行借款利率設算,預計107及108年度將可分別節省利息支出約968仟
元及4,205仟元,評估尚屬可行。
(3)充實營運資金方面:考量現階段受財政部關稅署基隆關對本公司進行行政裁罰
並提請假扣押申請影響,雖本公司已提請抗告,惟為支持本公司營運所需,且避免
向往來銀行增加借款,故將部分增資資金轉為充實營運資金用途,將可增加資金靈
活運用空間,以支應未來營運規模所需週轉金及降低未來產業不確定性之衝擊,以
擬償還銀行借款之最高利率2.97%計算,預計107及108年度可分別節省利息支出
190仟元及761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1)減少興建電廠:由於同業競爭,部分案廠開發終止,調降興建電廠之初可避免
行政裁罰案衝擊、減少利息費用改善獲利能力及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2)償還銀行借款:避免利息費用侵蝕獲利能力及往來銀行緊縮銀根,預計107及
108年度可分別節省利息支出約968仟元及4,205仟元。
(3)充實營運資金: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以支應未來營運規模所需周轉金及降低
未來產業不確定性之衝擊,預計107及108年度可分別節省利息支出190仟元及761
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變更後之資金運用計畫為興建電廠75,694仟元、償還
銀行借款155,691仟元及充實營運資金25,615仟元,預計107及108年度節省利息支
出較原計畫增加6,124仟元。本公司此次增資計畫之原訂電廠開發案,雖因同業競
爭致電廠數有所減少,惟本公司仍積極開發潛在案件,同時現有電廠亦已陸續投入
併聯,電廠業務仍持續正向發展。此外,因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之行政裁罰及假扣
押申請案,屬突發事件,本公司綜合考量財務及營運狀況,優先償還銀行借款並充
實營運資金,不僅減少利息費用支出,亦降低此事件之衝擊,長期而言,對公司股
東權益應有正面助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該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案,共募集資金總額為
257,000仟元,原資金計畫全數用於興建電廠,惟因同業競爭激烈,部分案廠終止
設計及開發,使興建電廠所需資金減少為75,694仟元,遂變更計畫調降原預計興建
電廠支出金額,尚具必要性及合理性。此外,變更後募資計畫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方
面,係因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裁罰並提請假扣押申請影響,且為
避免利息費用持續侵蝕獲利能力,並增加未來資金運用與彈性調度,將籌資款項
155,691仟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尚屬必要及合理。另於充實營運資金方面,該公司考
量現階段受財政部關稅署基隆關進行行政裁罰並提請假扣押申請影響,雖該公司已
提請抗告,惟為支持該公司營運所需,且避免向往來銀行增加借款,故該公司將籌
資款項25,615仟元轉為充實營運資金用途,將可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以支應未
來營運規模所需週轉金及降低未來產業不確定性之衝擊。綜上所述,該公司基於同
業競爭使案廠減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進行行政裁罰及假扣押申請、避免利息費
用持續侵蝕獲利能力及營運資金需求等客觀環境變動因素改變,陰雨本承銷商出具
原評估報告時之考慮因素已多所差異,故變更計畫調減原預計興建電廠,並增加償
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其變更原因尚屬合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