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股票代號:5287
發言時間:2024-03-14 20:35: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預計發行價格: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315,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即日起(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且屆滿下述各時程前一年內績效考核均達優等(含)以上,
可按下列時程行使受領權:
自給予日起服務屆滿 1 年:50%
自給予日起服務屆滿 2 年:5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
其股份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另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截至發行日為止本公司正式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者。
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績效表現、
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
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擬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發展所需之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
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之價值。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假設發行價格為無償配發,預估發行後可能費用化總額為新臺幣65,205仟元
(以113年03月06日收盤價新臺幣207元計算),每年分攤之費用金額對113年度、
114年度及115年度之估算分別為8,151仟元、32,603仟元及24,452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以113年03月06日收盤價新臺幣207元計算,每年對每股盈餘影響情形113年度、
114年度及115年度約0.15元、0.58元及0.44元 (以113年03月06日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55,874仟股計算),對現有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予以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
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
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
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不受限制。
員工得領本公司配發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且所配發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視為
已達既得條件,毋須交付信託保管。
(4)本次員工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除上述限制外,其餘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另所獲配發之股份,
得參與股東會之表決權及選舉權。
(2)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參與配股配息,為配股配息,得辦理信託。
(3)本案屆時辦理發行時,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後,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4)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
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