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鑫科材料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第七屆劉獨立董事常勇
新增加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18-06-11
股票代號:3663
發言時間:2018-06-11 14:28:0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劉常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結果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