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鑫科材料 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已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規定
日期:2018-08-03
股票代號:3663
發言時間:2018-08-03 18:05:0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太倉鑫昌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轉投資之孫公司,持股100%。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226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74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需求。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鑫聯金屬資源(太倉)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轉投資之孫公司,持股84%。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3226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91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266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8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額度為鑫昌美金328萬元(或人民幣2,170萬元)
及鑫聯美金200萬(或人民幣1,370萬元)。
(2)匯率係以107年08月03日台灣銀行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USD30.7及
RMB4.441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