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定價
及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4946
發言時間:2023-12-27 19:55:5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資料
鄧潤澤/本公司董事長
李亦華/本公司經理人
梁國雄/本公司經理人
杜浩源/本公司經理人
蕭雅馨/本公司經理人
洪麗惠/本公司經理人
王忠浩/本公司經理人
王勁智/本公司關係人之經理人
吳維鈞/本公司關係人之研發處副理
姜志達/本公司董事
周志恆/本公司關係人之董事
蘇信旭/本公司關係人之監察人
陳令軒/無(註)
陳偉成/無(註)
胡嘉玲/無(註)
(註)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2款之自然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333,334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20,000,04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私募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均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
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短期借款,有助於公司穩定成長,並藉由
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對股東權益亦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所需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可行性,故擬以私募
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籌措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以維繫公司
營運及維護股東權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12/27。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56.9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案私募普通股
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次私募
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
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112/12/28~112/12/29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12/12/29,實際作業時程如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
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要求而
有所變更之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