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1591
發言時間:2023-12-08 17:17:4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12/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東方之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江文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投票表決,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共24,132,730權,
其中贊成權數18,619,537權,反對權數6,337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1,240,652權,贊成權數占總權數93.723%,反對權數占總權數0.032%
,棄權權數占總權數6.245%,本案依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