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慧洋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及薈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股票代號:2637
發言時間:2023-12-08 16:31: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慧洋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之使用權資產:
a. 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37號7樓之1-3、5-13、15-19
b. 地下停車位2個
薈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之使用權資產:
a.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路137號3樓
b. 停車位二個
2.事實發生日:112/12/8~112/1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慧洋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之使用權資產:
租賃面積:約337.82坪及停車位2個
每單位(坪)價格:每月新台幣1,800元
租金總金額:每月620,902元*36個月=22,352,472元
使用權總資產金額:新台幣21,384,522元
薈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之使用權資產:
租賃面積:約37坪及停車位2個
每單位(坪)價格:每月新台幣500元
租金總金額:每月20,000元*36個月=720,000元
使用權總資產金額:新台幣690,98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a. 藍俊昇:公司之董事長
b. 慧文投資有限公司:公司之董事長為該公司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之整體規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關係人取得時間距本次交易已逾5年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間:113.1.1-115.12.31
慧洋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年付租金:7,450,824元(含稅)
薈安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月付租金:20,000元(含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雙方參考市場價格議價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關係人取得時間距本次交易已逾5年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續租,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2月0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2月0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