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生控 公告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日期:2018-12-19
股票代號:6567
發言時間:2018-12-19 15:49: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2/1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投資人及充實營運資金需求,同時考
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彈性,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
(1)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2)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
注意事項第4條第2款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普通股100,000,000之普通股額度內。
(4)得私募額度:實際發行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視資本市場狀況,以不超過普通股100,000,000之普通股額度內,
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1次或分次辦理。
(5)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低於
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以定價
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6)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引進策略投資人並充實營運資金。
(7)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
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
與應募人間之長期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
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8)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建議私募額度不超過普通股
100,000,000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1次或分次辦理。
(9)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0)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11)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
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2)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私募普通股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
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櫃)交易。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
成數外,包含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同意,
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
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
或為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