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光麗-KY 本公司對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
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日期:2018-12-17
股票代號:6431
發言時間:2018-12-17 18:55:23
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71205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071217
3.會議出席人員:獨立董事蔡明堂、獨立董事黃崇輝、獨立董事廖文宏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
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
(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經審酌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提出之公開收購
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長永會計師事務所江正雄會
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人公開收購光
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以及翊詮國
際法律事務所蔡宜蓁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係
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
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份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
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及審議結果說明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1.本委員會為查證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除公開收購申報書
及公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1)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
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之公司章程及變更登記表、
(2)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張月照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3)107年11月30日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
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
清璉及張月照等七人於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
查覆單。
(4)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三,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與台中商業銀
行簽署之授信核貸通知書;陳寬聰與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之借款合約、張志琛與張清璉之借款協議、譚衛民與張清璉
之借款協議等。
(5)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五,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
構為受益人之履約保證,且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
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
2.依據審閱文件之情形,公開收購人之身份尚無重大疑慮,財務
狀況尚稱良好,並未有重大信用不良之狀況。另公開收購人已
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公開收購履約保證函,顯示其有財務能力
支付公開收購對價。
綜合以上資料所示,收購人之身份尚無重大疑慮,且財務狀況尚
稱良好,並未有重大信用不良之狀況。。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
1.本公司為評估公開收購價格之公平性,除公開收購申報書及公
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1)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
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光麗
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2)忱耘法律事務所何嘉昇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
2.此外,依據本會委任之獨立專家長永會計師事務所江正雄會計師
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人公開收購
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本
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民國107年12月05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
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2.77元至16.54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
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6.5元,落於前述收購
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且適用於所有股東。
3.綜合以上查證情形,本委員會認為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屬公平
,並未對光麗光電之股東權益有重大損害。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1.本委員會為評估公開收購資金來源之合理性,除公開收購申報
書及公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1)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二,由公開收購人出具履行支付對價
義務之承諾書;
(2)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一,公開收購人董事會議事錄;
(3)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三,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與台中商業銀
行簽署之授信核貸通知書;陳寬聰與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之借款合約、張志琛與張清璉之借款協議、譚衛民與張清璉
之借款協議等;
(4)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五,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
構為受益人之履約保證,且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
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
2.由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前開文件內容可知,為因應本次公開收購
,公開收購人已分別進行融資,且公開收購人已出具承諾書,將
於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負擔履行支付對價義務。另依據台中商
業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書,已指定受委任機構康和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
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長永會計師事務所江正雄會計師
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人公開收購光
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
(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
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
照等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並未對光麗
光電之股東權益有重大損害,故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
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
應賣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