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環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鴻電子」)公告
取得私募基金
股票代號:3711
發言時間:2023-10-13 21:51:4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私募基金Phi Fund, L.P.
2.事實發生日:112/10/1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 20,685,817.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環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海電子」)
與公司之關係:環鴻電子持有環海電子100%股權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策略規劃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
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依合約約定繳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係按環海電子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累積認購金額美金20,685,817.00元
作為交易對價,並取得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份額:28.74%
認購金額:美金 20,685,817.00元
權利受限情形:無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 0.19%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0.24%
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 -7,359,057仟元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USD 475.00元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營運策略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0月13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益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曾俊傑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會證字第430號
2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