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
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6617
發言時間:2023-09-26 17:57:3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9/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持有股權72%之轉投資事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12,6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6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4,94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2,58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6,92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提供美元定存450萬元
(2)價值(仟元):144,945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1,58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26,24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清償所有銀行貸款或合約終止
(2)日期:
背書保證公司之授信合約到期日或清償銀行貸款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50,2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72,5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8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6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背書保證金額為美金400萬元(約新台幣127,640仟元),
係與A銀行之合約,並擬於112年10月解除合約。
2.本公司於112年9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為子公司天津
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美金450萬元(約新台幣
144,945仟元)背書保證之額度,係與B銀行簽訂新合約。
3.美金對新台幣匯率: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