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
制案
股票代號:8077
發言時間:2023-06-16 14:2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謝憲治
董事:星康彥
董事:張世烽
董事:劉瑭鯤
獨立董事:劉水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常會票決通過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8,316,554權
贊成權數:
18,290,314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1,217,278權),佔總表決權數:99.85%
反對權數:5,044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5,044權),佔總表決權數:0.02 %
無效權數:0權,佔總表決權數: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21,196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9,196權),佔總表決權數:0.1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