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3090
發言時間:2023-06-15 16:43:4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吳嘉勳
法人代表人董事:蔡玉琴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