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3701
發言時間:2023-06-15 14:45:3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簡明仁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簡民智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開天董事(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吳順意董事(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以無損於本公司利益前提下,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簡明仁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大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Brilliant World Limited董事
(4)FIC(First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董事
(5)3CEMS EUROPE B.V.董事
(6)High Standard Global Corporation董事
(7)大眾電腦(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8)Access Trend Limited.董事
(9)Broad Technology Inc.董事
(10)Danriver, Inc.董事
(11)Prime Foundation Inc.董事
(12)Perfect Union Global Inc.董事
(13)Danriver System Inc.董事
(14)3CEMS Corp.董事
(15)和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6)榮美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7)明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簡民智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城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睿剛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訊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智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攸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8)3CEMS Corp.副董事長
(9)三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0)國王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開天董事(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1)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樂活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坤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吳順意董事(財團法人王楊嬌愛主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代表人)
(1)大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168,325,204
反對權數:29,565
無效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996,232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69,351,00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簡明仁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簡民智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簡明仁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1)大眾電腦(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簡民智董事(佳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1)三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大眾電腦(蘇州)有限公司董事:蘇州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
(2)三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大眾電腦(蘇州)有限公司董事:不動產租賃等業務
(2)三希(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一般投資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之孫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均為法人投資代表人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