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處分
使用權資產(補充110/12/24公告)
股票代號:2891
發言時間:2023-06-14 18:44:5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21、29樓部份辦公場地
2.事實發生日:112/6/14~112/6/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288.62坪變更為279.1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月租金新臺幣2,080元~2,220元
租金金額:原每個月新臺幣610,177元變更為新臺幣590,479元
交易總金額:原新臺幣14,644,248元變更為新臺幣14,516,21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與本公司同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向原承租對象申請退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損失新臺幣19,698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租賃期間為111/01/01~112/12/31,部份租賃範圍提前至112/06/15終止。
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次支付新臺幣1,830,531元變更為新臺幣1,771,437元。
契約限制條款:不適用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房屋租賃契約書約定之租賃交易條件辦理提前終止。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房屋租賃契約書約定之租賃交易條件辦理提前終止。
決策單位:由交易單位核決權限主管核決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不適用
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提前終止原承租之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8號21樓9.47坪辦公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係110年12月24日原公告之中信創投向關係人承租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
168號21樓、29樓部份辦公埸地,本次提前終止退租21樓9.47坪,總坪數
由288.62坪變更為279.15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