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從事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1533
發言時間:2023-06-13 15:43:4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蔡裕慶、魏成穀、蔡珠蘭
寶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裕成
獨立董事 詹家昌、許恩得、佘日新、蘇武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67,235,73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60,983,630權);
反對權數132,48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32,484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44,18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1,183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蔡裕慶董事長
魏成穀董事
蔡珠蘭董事/財務長
蔡裕成法人代表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蔡裕慶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魏成穀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蔡珠蘭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蔡裕成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梁公路遠東工業城A區C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電動手工具之零件、手電筒、分電盤、
點火線圈、機動車輛用起動機及起動發電兩用機及電點火、起動設備之零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車王電子(寧波)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曾孫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