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5603
發言時間:2023-06-09 14:26: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江國政/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裁示就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進行表決。
贊成56,914,20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7,455,605權】,
反對281,947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81,947權】,
棄權/未投票197,273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71,980權】,
贊成者佔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16%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