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暨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限制案
股票代號:4991
發言時間:2023-06-06 18:18: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黃大倫
(2)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安寶信
(3)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施韋
(4)董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秉傑
(5)獨立董事:曾宗琳
(6)獨立董事:趙梅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黃大倫:
譜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睿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神盾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安寶信: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常州瀚鎵半導體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施韋: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秉傑:
Epistar JV Holding (BVI) Co., Ltd.董事長
晶凌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亮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亮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新譜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富采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亮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亮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亮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曾宗琳:
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現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趙梅君:
淳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69.02%
股東之出席,贊成權數為76,199,120權,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9.19%,本案經表決
後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黃大倫/董事
(2)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安寶信/董事
(3)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秉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黃大倫: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2)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安寶信:
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常州瀚鎵半導體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3)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秉傑:
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888號C樓
(2)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淹城南路518號
常州瀚鎵半導體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淹城南路518號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環湖西二路888號
(3)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
中國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星路10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半導體分立器件銷售
(2)常州承芯半導體有限公司:化合物半導體無線射頻及光電晶圓代工
常州瀚鎵半導體有限公司:半導體分立器件製造及銷售
上海宙鎵光電有限公司:半導體分立器件銷售
(3)開發晶照明(廈門)有限公司:
發光二極體磊晶片、晶粒、封裝、模組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