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事宜
股票代號:5315
發言時間:2023-05-24 16:36:4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楊建義 董事
王耀民 法人董事代表
倪昌德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楊建義/楊榮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王耀民/汯益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獨立董事倪昌德/晶翔微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表決結果:贊成權數:57,273,541,反對權數:20,156,
無效權數:0,棄權/未投票權數:10,807,414,出席股東股份總數68,101,11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