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4108
發言時間:2023-05-24 15:07:0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伊俐
(3)董事:李伊伶
(4)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成家
(5)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賴育儒
(6)董事: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董事: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陳文華
(8)董事:仁裕有限公司
(9)董事:仁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柏森
(10)董事:華蔚有限公司
(11)董事:華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銘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伊俐
(2)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賴育儒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李伊俐: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賴育儒: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777號9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化妝品及日用品批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