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開 關於112/05/03媒體報載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日期:2023-05-03
股票代號:2841
發言時間:2023-05-03 18:26: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03
2.發生緣由:關於112/05/03媒體報載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3.因應措施:聲明澄清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
二、因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署名,於112年05月03日於工商時報第B01版證券刊
登半版廣告,標題「證交所一再天價開罰泰山 詹景超藐視繼續掏空資產 30億元買
台開的法拍爛尾樓 36億元買持續虧損的街口支付股權(本報訊)」。其中第2點提及:
「台開花蓮新天堂樂園經營不善,淪為法拍......,計畫花30億元購買陷入嚴重
財務危機,並已淪為法拍的台開名下花蓮新天堂樂園土地爛尾樓,而且開立3000萬
台支支票作為保證金......」云云等語。
三、2023/04/27工商時報刊載泰山發出聲明,新聞標題:
「買街口股權?泰山:龍邦洩密將採法律行動」其中文末提及:「此外,針對預計購入
土地一事先前已正式回應,謹再次重申有關預計購入台開土地所開立金額為3,000萬元
之票據一事,其用途僅交付法律顧問見證律師暫代保管,證明公司未來負有履約能力,
本交易後續並未實際進行,因此該票據也由見證律師無條件返還予公司。」
四、台開集團鄭重聲明,兩造既已進入董監事改選白熱化,與台開集團無任何內線交易
等利益干係!敬告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刊登廣告內容實屬不實部分,
本公司依法存證,限期龍邦集團在七天內以半版廣告向台開集團致歉!
五、籲請兩造董監事改選,請勿持續在媒體造謠中傷波及台開集團,影響本公司
近一甲子的商譽,實非正派商道,所作所為留待公允,本集團深感遺憾,爰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