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5309
發言時間:2023-04-27 14:24:0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4/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戴奉義
獨立董事 林寬照
獨立董事 何如祥
獨立董事 魏哲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