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順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合併發行新股方式,
吸收合併金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06-08
股票代號:6535
發言時間:2018-06-08 16:05:02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7/6/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2)金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樺,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金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持有本公司27.6%股權之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2)金樺具備開藥物設計、細胞株製備及產程開發等生物藥上游之關鍵技術,而生物藥
為當前全球藥品市場的發展主流,為擴大產品組合,故吸收合併金樺
(3)合併後,可擴增本公司在生物新藥領域之研發人才與產品線,對股東權益不致產生
不利之影響
7.併購目的:
(1)進入生物藥研發領域(2)整合資源(3)強化產品組合(4)加速藥物開發以提升營業
效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雙方資源整合後,將使公司營運更加有效率,不論就產品組合或研發動能,均能
互利互通,可藉本次合併提升公司在國際市場之競爭力,為股東創造最大權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整合資源提升競爭力,長期而言對合併後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將有正面之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每1股金樺股份換發0.775股本公司股份
(2)計算依據:採用市價法、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可類比交易法及收益法評價
方式進行評估,亦委請獨立專家對換股比例之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計合併基準日為107年10月3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金樺將因合併而辦理解散消滅,其現有權利義務於合併後由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及
合併契約之約定予以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公司名稱: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57,054,000元整
(含員工執行員認但尚未完成變更登記2,850,000元)
代表人姓名:蔡長海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2號4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新藥開發
(2)公司名稱:金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59,770,000元整
代表人姓名:陳佩君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6樓之3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生物藥開發技術服務、單株抗體相似藥細胞株產品
、新藥開發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一)本合併案於取得雙方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及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進行,
合併之換股比例以金樺普通股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775股。實際換股比例及
合併增資股數,若因合併契約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或相關法令變更,而需進行
調整時,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二)本合併案預計合併基準日為107年10月31日,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得
視實際進行狀況調整之。
(三)本合併案之未盡事宜,除合併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得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及相關主管機關指示而逕行辦理之。
(四)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就本公司與金樺合併案之審議結果報告:
(1)本委員會係依「企業併購法」第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
及相關事項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相關規定,行使併購特別委員會之職權。
(2)本委員會參考本公司107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金樺107年3月
31日自結之財務報表,同時考量雙方目前市場價格,以及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因
素,並參酌獨立專家胡湘寧會計師所出具之合併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後,對於
本次合併換股比例,以金樺普通股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775股,落於前述獨立
專家建議之合理區間內,本委員會認為尚屬合理。另經審閱合併契約,係依照相
關法令規範訂定,其合併比例及條件尚符合公平之原則。
(3)本委員會於107年5月23日召開,就本合併案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全
體出席委員均無異議同意通過本合併案,並將審議結果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及107
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