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1103
發言時間:2023-04-18 16:40:3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2/04/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華宙協理
林伯謙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經指派得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