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公告-茂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營運資產
(補充112/03/24公告之實際交易金額)
股票代號:5543
發言時間:2023-04-16 23:56:1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PCM業務之營運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4/9~112/4/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PCM業務之營運資產一批。
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12/03/24董事會決議授權監察人在120,000,000元內
進行洽談簽約,於112/04/09確認實際所需之營運資產,並依各營運資產鑑價之金
額簽約,簽約金額為99,251,58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飛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為加強「保護電路模組(Protection Circuit Modules;簡稱PCM)」製程之
自主能力,改善生產排程以發揮企業經營效率,並提升企業競爭力,故向關係人取
得PCM業務之營運資產。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相同,依實際經營狀況需求而分批進行相關資產的交易。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鑑價報告
為基礎,並經博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會計師合理性意見書。
(2)決策單位:112/03/24董事會決議授權監察人在120,000,000元內進行洽談簽約,
於112/04/09確認實際所需之營運資產,並依各營運資產鑑價之金額簽約,簽約金額
為99,251,586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黃源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業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金波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字第3335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3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3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