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為升 本公司與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間之專利侵權訴訟
第二審判決結果
日期:2018-11-16
股票代號:2231
發言時間:2018-11-16 16:10:5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為升電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民專上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07/11/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5年10月,就車王電之TPMS(胎壓偵測系統)
產品於智慧財產法院向車王電提起專利侵權損害賠償之訴。
6.處理過程:本案業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於106年12月18日宣判駁回本公司之訴。
後經本公司於107年01月提起上訴,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於107年11月15日
宣判駁回本公司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01月對車王電提起專利侵權上訴,於訴訟中,
雖因法官以其特殊見解解釋專利權範圍而未採納本公司對於車王電侵權之主
張,但對於本公司所擁有之專利權並未認定無效,不影響本公司於TPMS技術
領域之創新成果與領導地位,且本公司於德國以相同專利對其他侵權公司提起
的專利侵權訴訟亦於106年11月獲勝訴,對於本案法官就專利權範圍及侵權
部分有不同見解,本公司深表遺憾,並不排除於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