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中止執行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案
股票代號:3023
發言時間:2023-03-09 14:11:12
說明:
1.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85.53%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審查結果:不適用
4.因應措施:詳第5項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前於109年4月23日董事會及109年6月12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
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申請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案(以下簡稱「北京同安上市案」),本公司綜合評估國際政經形勢
及未來整體營運策略,現階段上市已非企業發展之首選,為使公司資源更加有效運用並
更加聚焦綠能產業,故中止執行北京同安上市案。
(2)因北京同安上市案尚於初步籌備階段,故中止該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不
利之影響。未來將就整體經營環境及國內外資本市場變化審慎規劃,貫徹本公司
永續發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