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對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應收款收回情形
股票代號:5907
發言時間:2022-10-20 14: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20
2.公司名稱:大洋商業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對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應收款餘額新台幣272,703仟元(人民幣61,000仟元)
二、本公司對泉州豐盛集團應收款項人民幣3.24億元進度,豐盛集團已於2017年4月28日
前,依合約規定償還投資款總額10%,即人民幣3,240萬元,及2017年11月13日前償
還投資款總額40%,即人民幣1.296億元,尚餘投資款總額50%即人民幣1.62億元需收
回。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馬化)同意受讓此債權後,已於2021年2
月9日支付首期債權轉讓款人民幣3,000萬元,於2021年12月30日支付人民幣2,550萬
元,2022年3月11日支付人民幣2,550萬元,2022年6月30日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
尚餘人民幣6,100萬元。
三、大馬化原需於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之8,100萬元,因新冠疫情在中國連續多次反覆
出現,這一不可抗力因素嚴重影響社會和各行業以及大馬化業務,大馬化需保留部
分營運資金,故向本公司提出應收款延期還款方案。
四、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於2022年7月8日討論大馬化延期還款方案,原則通過分
期給付方案,按2022年6月30日付款人民幣2,000萬元,2022年12月31日付款人民幣
1,600萬元,2023年3月31日付款人民幣1,60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款人民幣2,900
萬元分期收回。其中2022年6月30日已收回人民幣2,000萬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並決議公司應盡快與大馬化協商公司債權保全程序新增於合約及提出最新土地價值
評估報告。
五、關於擔保品價值之適足性及相關債權保全措施,為保全債權,本公司先前已取得泉
州市豐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並經福建均恒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於
2022年7月11日出具報告,屬於豐安之地塊評估市場價值(扣除預估相關稅費)約為
人民幣26,031萬元。本公司與大馬化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書」,如大馬化未按協議
書支付轉讓價款,需按年息12%標準核算逾期還款期間的違約金,如未能在延期還
款期限屆滿前歸還全部債權轉讓尾款,大馬化應無條件配合對泉州刺桐路項目進行
清算,並以泉州刺桐路專案土地處置價款優先償還應付本公司之債務。經KPMG會計
師審計查核,2022年Q2增提備抵減損約為人民幣170萬元,帳列備抵減損共計約人
民幣1,340萬元,將於款項全數收回後迴轉。以上經本公司2022年8月30日審計委
員會及董事會討論通過。
6.因應措施:
後續收款評估:經公司管理階層評估,大馬化營運正常,公司並會定期評估,以確
保大馬化有償還剩餘款項的能力。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