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集雅社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
日期:2018-11-05
股票代號:2937
發言時間:2018-11-05 17:17: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集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768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業務需要而有營運週轉之必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728
5.計息方式:
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董事會決議起一年內還款
(2)日期:
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5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董事會通過日期106.11.6之資金貸予集盛公司,該借款已全數還清,
故將此專案結清。
2.為因應集盛公司未來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依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擬再增加三筆專案額度申請合計為新台幣60,000仟元貸與集盛公司。
董事會通過日期 貸與額度 備註
107.11.05 新台幣20,000仟元 專案一次性動撥
107.11.05 新台幣20,000仟元 專案一次性動撥
107.11.05 新台幣20,000仟元 專案一次性動撥
3.資金貸與集盛公司除本期新增新台幣60,000仟元外,另董事會107.08.06
通過新台幣90,000仟元之額度,合計總額度15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