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晶睿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進行不動產取得案,其交易金額達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日期:2018-10-31
股票代號:3454
發言時間:2018-10-31 16:07:1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建物: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68號10樓、168之1號10樓、
168之2號10樓等3筆建物及17個停車位。
2.土地:新北市中和區安邦段0164-0000地號、安邦段0217-0000地號、
健康段0381-0000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7/10/31~107/10/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建物面積(含平面停車位3個、機械停車位14個)3,792.06平方公尺,
折合1,147.10坪 ,土地面積1381.78平方公尺,折合417.99坪。
2.每單位價格:尚未確認。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314,967,839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第一期頭期款(含定金):買賣價款之10%,金額NTD31,800,000元(含稅)。
第二期備證款:買賣價款之10%,金額NTD31,800,000元(含稅)。
第三期完稅款:買賣價款之10%,金額NTD31,800,000元(含稅)。
第四期尾款及交屋款:買賣價款之70%,金額NTD222,600,000元(含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2.估價金額:新臺幣315,661,203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張譯之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北市估字第00020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及生產之需求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