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洋-KY 對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應收款收回情形
日期:2022-07-20
股票代號:5907
發言時間:2022-07-20 14:26:3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20
2.公司名稱:大洋商業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對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應收款餘額新台幣270,035仟元
(人民幣61,000仟元)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對泉州豐盛集團應收款項人民幣3.24億元進度,豐盛集團已於2017年4月28日
前,依合約規定償還投資款總額10%,即人民幣3,240萬元,及2017年11月13日前償
還投資款總額40%,即人民幣1.296億元,尚餘投資款總額50%即人民幣1.62億元需收
回。深圳市大馬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馬化)同意受讓此債權後,已於2021年2
月9日支付首期債權轉讓款人民幣3,000萬元,於2021年12月30日支付人民幣2,550萬
元,2022年3月11日支付人民幣2,550萬元,2022年6月30日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
尚餘人民幣6,100萬元。
二、大馬化原需於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之8,100萬元,因新冠疫情在中國連續多次反覆
出現,這一不可抗力因素嚴重影響社會和各行業以及大馬化業務,大馬化需保留部
分營運資金,故向本公司提出應收款延期還款方案。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於2022年7月8日討論大馬化延期還款方案,原則通過分
期給付方案,按2022年6月30日付款人民幣2,000萬元,2022年12月31日付款人民幣
1,600萬元,2023年3月31日付款人民幣1,60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款人民幣2,900
萬元分期收回。其中2022年6月30日已收回人民幣2,000萬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並決議公司應盡快與大馬化協商公司債權保全程序新增於合約及提出最新土地價值
評估報告。
三、待新增公司債權保全程序於合約及提出最新土地價值評估報告,本公司將再行提報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第218條第1項、第224條規定,獨立董事發現公
司有重大損害之虞時,需確實監督及提醒管理階層。獨立董事對大馬化尚未收回之
應收款項確實監督收回進度狀況,並提醒管理階層後續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