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名軒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名軒三)發行屆
滿3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期:2018-10-05
股票代號:1442
發言時間:2018-10-05 14:2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0/05
2.公司名稱: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名軒三)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 107年10月23日至107年12月1日 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本次賣
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3.79%。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
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
現金贖回,滿3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3.79%。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7年12月1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7年10月23日至107年12月1日止。
(四)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債券已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
始日之前一營業日(107年10月22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營業日(107年11月30日)止,
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