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海柏特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
日期:2022-03-15
股票代號:6884
發言時間:2022-03-15 18:1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5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民國111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
(1)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16
(2)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會議室
(3)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況報告。
二、選舉事項: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四席獨立董事)。
三、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重編之民國108年度、109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三)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四)申請本公司股票上櫃討論案。
(五)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
數放棄認購討論案。
(六)修訂本公司章程討論案。
(七)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
他人作業程序」、「從事營業性之外匯風險管理及結構性存款相關
金融商品之管理規範」討論案。
(八)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四、臨時動議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18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16
(6)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
股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
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
為之。
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1年3月18日起至3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
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7樓之5;
電話: 02-27195000),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