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清惠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
日期:2018-09-25
股票代號:5259
發言時間:2018-09-25 21:49:3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9/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仟股內之額度。
5.得私募額度: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兩者孰高者為參考價格。
B.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每股價格之定價乃依主管
機關公布之法令定之,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司
經營績效、未來展望、普通股市價及市場慣例而定,應屬合理。
C.若日後受證券市場變化因素影響,致訂定之每股發行之實際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
因已依據法令規範之定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應市場價格狀況,係為順利募得資金,有利
公司長遠穩定成長之必要,其價格之訂定應屬必要及合理。若有每股價格低於面額之
情形者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未來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提報
董事會決議,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均為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多項用途,
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
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
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
,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
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未來法令或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擬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之。
除以上所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
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