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清惠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7年09月18日遭受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查封本公司位於湖口鄉湖中路212號廠房及土地之執行
日期:2018-09-18
股票代號:5259
發言時間:2018-09-18 19:55:3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全字第125號
4.事實發生日:107/09/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104年6月16日發行3億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於107年6月19日到期終止上櫃,於107年7月12日由保證銀行第一銀行新竹分行
代為償付公司債持有人 ,本公司提供位於湖中廠廠房及土地做為擔保品。
2.本公司因所屬產業景氣大幅滑落,營運狀況無法達到經濟規模生產,公司
連年處於持續虧損狀態中,致使本公司有擔保公司債呈現資金缺口,本公司
位於湖中廠廠房及土地遭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假扣押,目前湖中廠無進行生產
之情形,故並不影響本公司營運。
6.處理過程:依法院執行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正積極與保證銀行第一銀行協商還款計劃,
謀求經營改善,並尋求私募應募人投入長期資金以因應資金需求。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