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碩鑽材料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
換股作業計劃相關事宜
日期:2022-01-06
股票代號:6682
發言時間:2022-01-06 21:31:3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06
2.減資基準日:111/0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110年12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銷除
普通股股份34,316,1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343,161,000元。
上述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8403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之規定,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書。相關計劃如下:
一、為辦理前項減資變更登記需要,擬訂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二、應換發股份之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4,387,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43,870,000元。
2.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343,161,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4,316,1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例:50%。
3.減資後再加計因本公司另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台幣200,000,000元,
故減資及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709,000元,發行股份總數
為100,070,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本次減資基準日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不參與減資並依主
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三、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700股;減資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至元為止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劃撥手續費,
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1年01月13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03月16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1年03月17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3月18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25日止。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03月25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1年03月28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
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換發及劃撥作業。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電話:(02)3393-0898。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3/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1/03/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