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碩鑽材料 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期:2021-10-29
股票代號:6682
發言時間:2021-10-29 16:41:3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2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B.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30,000,000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
參考價格。
B.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之特定人及當時巿場狀況訂定之。
C.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定辦
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藉由私募資金健全公司整體財務結
構及強化資金靈活調整彈性,增進營運穩健性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
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
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
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
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
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