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寶 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21-11-17
股票代號:2312
發言時間:2021-11-17 12:40:4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17
2.公司名稱: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該報導指出本公司於2021年配發庫藏庫一節
7.發生緣由:
鏡周刊11/17報導所述與事實不符。
首先,2021年配發的庫藏庫,係依2018年3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的
”107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辦理,絕非如爆料者所述。
況且變更發行辦法需經董事會決議才可變更,非屬董事長權責。
再者,許介立任職於泰金寶電通已有數年,於2020年9月因應實際業務情況,
升任為非公發孫公司泰金寶電通策略長,非報導所述。
在任職期間除積極參與並提建議外,更運用人脈資源協助集團事務甚多。
金寶完全依循發行辦法規範辦理配發庫藏股事宜。
8.因應措施:公告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