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驛-KY 公告本公司訴訟事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
侯尊中請求確認本公司106年9月15日股東會決議不成立之訴
日期:2018-09-04
股票代號:2724
發言時間:2018-09-04 16:02:5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被告:開曼群島商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原告:侯尊中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訴字第4224號
4.事實發生日:107/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前於民國(下同)106年9月15日由Furama Hotels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Inc.
(富麗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少數股東身分依本公司章程召開股東臨時會,會中決議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並改選出第四屆七席董事為「周威良、林宜盛、鍾聲揚、
楊智閔、劉祖德、唐有建、鄭家順」,三席監察人為「徐雅芳、高德新、簡紹峰」。
侯尊中主張前述股東會決議不成立,遂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決先位
聲明確認本公司前開股東會決議不成立,備位聲明前開股東會決議應予撤銷。
6.處理過程:
本件訴訟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於106年8月31日宣判,本公司於106年9月4日
收受判決書,其判決主要內容為:
(1)原告之訴均駁回。
(2)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原告請求確認被告公司股東臨時會之決議不成立,及請求撤銷股東臨時會之決議,
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