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英瑞-KY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代碼;15921)
發行屆滿二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期:2021-10-19
股票代號:1592
發言時間:2021-10-19 17:26: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19
2.公司名稱: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債券持有人得於110年10月20日至110年11月18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一)賣回權行使期間:
自110年10月20日起至110年11月18日止。本轉換債採無實體發行,凡持有本
轉換債而欲行使賣回權之債權人,自債券賣回通知之始日 (110年10月20日)
之前一營業日(即110年10月19日)起至截止日(110年11月18日)之前一營業日
(即110年11月17日)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賣回手續。
(二)債券賣回價款:
每張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100,000元×102.01%=102,010元),以現金
方式贖回債券。
(三)賣回手續暨應備文件:
請於賣回權行使期間檢附下列文件:(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
申請書(申請書可至各證券商取得,註明:賣回,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
號及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 (3)集保帳戶原留印鑑,向往來券商辦
理債券賣回手續,由往來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
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
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申請撤回。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四)賣回價款發放:
因公司財務規劃與資金調度尚無力支付,後續賣回款將待公司與銀行協商後
另行通知款項支付事宜。
(五)債券賣回之相關稅賦暨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
1.國內自然人:利息所得稅率10%(採分離課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2.國內法人:利息所得稅率10%(應併入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所得總額課稅)。
3.國外自然人及法人:利息所得稅率15%。
4.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之規定,投資人單次取得
利息所得金額達新台幣二萬元者,應按規定依補充保險費率2.11%扣取補充
保險費。
(六)本公司將於110年10月19日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
券持有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公司財務規劃與資金調度尚無力支付,後續賣回款將待公司
與銀行協商後再另行通知款項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