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泥 調整110年8月13日代子公司台泥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處分機器設備之處分損失
日期:2021-08-17
股票代號:1101
發言時間:2021-08-17 18:09:43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泥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泥再生」;原名臺泥化學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終止與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昌化」)於
98年4月6日簽署「機器租賃契約書」及其後續增補契約(下合稱「租賃契
約」)。由信昌化取得租賃標的之所有權及附隨之所有權利。
2.事實發生日:110/8/13~110/8/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應收租賃款減少新台幣996,204仟元,台泥再生將自信昌化取得新台幣40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信昌化
與公司之關係:台泥再生與信昌化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案交易原因基於所屬集團整體利益之考量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損失新台幣615,252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相關條件依終止協議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10年3月19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信昌化已發行普通股100%之股權案,
同意於股份出售案之交割日前,促使台泥再生與信昌化簽署「終止協議」。
信昌化與台泥再生業分別委任獨立鑑定機構所出具之鑑定報告,終止租賃契
約之對價應屬合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碁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估價金額為新台幣398,969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台泥再生基於所屬集團整體利益之考量,與信昌化簽署終止協議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8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